Archive for August, 2008

SP转型:总赶在娱乐产业升级的错误时机

     如果上一篇《传统唱片公司都在等死》是针对传统唱片公司说的,那么这一篇主要就是针对SP公司(还包括以SP概念为主,以IT模式运作的唱片公司)来说的。因为在转型娱乐中SP公司已经进入一个死局。SP公司们做梦都不会想到,自己在转型娱乐中,不管是版权概念,3G概念,还是艺人概念,最后在未来两年内都将破产。

     并不是我唱衰音乐产业,而是一番苦心,要引起大家警觉并督促大家尽快找到对策。套用郎咸平一句话话:如果我是对的,那么其他所有人都是错的。粉饰太平最后只会让大家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
     SP们在转型娱乐中,普遍只重概念,而不重业务;而传统唱片公司在IT化中,只懂做加法,而不懂做模式。这个矛盾和弊端,我在数字音乐圈唠叨了几年了,还是没有让大家明白过来。

     自从SP受到运营商打压以后,纷纷转型,但是,他们每一次转型都选在了错误的时机。从05年转型版权内容开始,到现在SP们的每一次转型都没有成功过。到今天,SP们的转型又分为两大方向:转型娱乐或转型3G概念。

   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,如果IT公司还不重视我的话,还抓不住娱乐产业的大趋势。那么未来两年将继续失败。

    在以前,SP们用概念可以忽悠上市,可以拉升股价。但是现在,投资商和股民已经不那么傻了。我们分析一下,为什么现有的转型方式都行不通:

首先版权概念早已经失败。

    SP公司在转型娱乐中,首先想到的是做“模式”。而版权是最适合做模式的,从05年开始,以版权为主的模式就大行其道。SP公司做版权模式,最简单的想法是做数量。但是娱乐产业是一个典型的大片模式,而不是靠数量模式。娱乐产业的本质是垄断,只有垄断,才有会垄断利益,才能支撑起庞大的开支和资本市场所要求的回报率。

    SP公司用收购唱片公司等办法来垄断版权内容,可惜好景不长,市场比大家想象中变化的还要快——娱乐产业链价值的核心已经从版权向艺人过渡。

然后3G概念也行不通。

   现在很多公司打3G概念只是一个权宜之计,而不能一劳永逸。因为3G概念说白了还是看运营商脸色吃饭的“政策市”。今天用3G概念成功了,但是很快一两年内就不好使了,还得再换其他概念。就跟前两年SP遇到的政策调整一样,抱3G概念的大腿的公司,政策风险太大。所以靠运营商吃饭不保险,难怪有这么多SP搞其他产业了,比如转型娱乐,从渠道商向内容商过渡。

最后经纪概念签大牌艺人也会失败。

    很多SP公司想尝试自己运作艺人或开始运作艺人,但是已经晚了。因为娱乐公司要想做起来无非两个情况:一个是垄断大牌艺人,另一个是推出一个周杰伦。但是目前这两个都不靠谱。

    因为音乐市场又发生了升级性的变化,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一线艺人都处在生命周期的衰败期。而娱乐产业的本质是垄断,必须垄断30%以上的大牌艺人才会有所成功。这个时候但即便垄断了现有的大牌艺人也毫无作用,因为两到三年内他们就会被淘汰。并且现在垄断艺人的话,是逢高买入,但是囤积了以后,就开始贬值,必定导致亏损。

    所以,SP和即将上市的娱乐公司,都没有办法在大牌艺人身上赚到钱。因为还是按传统的大投入大产出的粗狂式模式来走的话,华谊、橙天这样的老牌公司都没太大的盈利,凭什么你一个外行可以这么幸运?

娱乐公司要想获得超额收入,只有让签约艺人咸鱼大翻身或发掘出一个周杰伦,有一首大卖的歌曲和一部大卖的电视剧。这其实是中彩票模式。但是即便是签到有一两个上升期的艺人,但是仍然无足轻重,因为你还是没有市场垄断能力。IT公司做的是模式(垄断),也就是必须做乘法,做加法解决不了问题。

    但是连华谊和橙天都没有这么高的命中率。外行的SP公司有把握自己做出来吗?如果一个聪明人交学费并耗费四年,才能上完大学学到东西。那么一个外行却不用交学费,也不用四年苦读时间,就可以学到最高智慧。你觉得可能吗?同样,SP公司转型娱乐也必须学习几年时间,交一些学费才可能成功。老天不会对谁特别眷顾。

 

SP转型:赶在娱乐产业升级的错误时机、

    一句话,SP赶在了娱乐产业正在升级的时候转型娱乐,却用的是传统落后的生产力来运作。所以,一开始就注定失败。在娱乐产业混乱期的扩张,注定是抓不住的散沙。这些年娱乐产业一直都是优不胜、劣不汰。资本运作以求垄断,在两年内会实效。

    造成现在的困境,是有原因的。首先是运营商政策扭曲音乐市场,使市场上没有好歌。这样一个是新艺人出不来,老艺人也走下坡路。加上消费行为的升级。更加加速了老牌艺人的衰败。老艺人衰败,新艺人出不来,这个过程估计还需要2年的时间。那么,现在大公司你该怎么做?垄断现有的艺人的过程是两年时间,那么两年后也垄断了,但艺人的价值也过气了。所以,走大牌艺人模式,还是只是炒概念,而不会有具体实际收入。

    所以SP公司转型娱乐,必须有新的模式,否则整个娱乐产业又要一次大的浪费。

 

(待续:《SP公司转型娱乐:有战略,无战术》)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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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计算机编程的21条“规律”

原文作者:DevTopics
原文链接:21 Laws of Computer Programming
翻译:薄荷脑

  1. 任何一个程序一旦发布就意味着它已经过时了。
  2. 让需求根据程序调整往往要比让程序根据需求调整来得容易。
  3. 如果一个程序是有用的,那它必将被改变。
  4. 如果一个程序是无用的,那它必须被注释。
  5. 在任何一个程序里只有10%的代码会被执行。
  6. 软件会无限扩张以占用所有的系统资源。
  7. 任何有价值的程序都会包含至少一个错误。
  8. 一个演示版的程序完美无瑕的几率和关注它的人数成反比,最终要花费的金钱的数量是原数量的平方。
  9. 一个程序的致命错误要到其发布至少半年后才会被发现。
  10. 不可检测的错误是无穷无尽的,并以各种形式存在;相反,可检测的错误从理论上讲是有限的。
  11. 随着时间的推移,修正某个错误所需花费的精力会成指数级增加。
  12. 程序的复杂度会一直增长,直到超出维护它的程序员的能力为止。
  13. 一段你自己写的代码如果几个月不曾看过,重读的时候还不如当作是别人写的代码去理解。
  14. 在每个小程序里都会有一大段代码想要破壳而出。
  15. 你越快开始编写代码,就会需要越长的时间。
  16. 一个项目如果没有精心策划,那将需要比预期多出两倍的时间来完成它;相反的,如果项目是精心策划过的,就只需要多出一倍的时间。
  17. 向一个落后于进度的项目添加程序员只会让项目更加落后于进度。
  18. 一个程序的完成程度总在90%到95%之间。
  19. 如果你让一团糟糕的代码自动化,那你就会得到一团自动化的糟糕的代码。
  20. 建立一个连傻瓜都会使用的程序,而只有一个傻瓜才想要去使用它。
  21. 用户直到他们使用了一个程序之后才知道他们究竟想要的是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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